夫妻一方欠赌债,应算作共同债务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0 10:47) 点击:122 |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因此赌博行为所产生的赌债自然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行为不予保护,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的,因此即便债权人诉请欠债一方还赌债,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律可参考: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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